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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廣新聞 2011/04/08
國際知名品牌「愛馬仕」要告台灣品牌「嬌蕉包」,現在鬧的沸沸洋洋。愛馬仕認為,嬌蕉包的外觀疑似柏金包,認為嬌蕉包違反商標法以及著作權法,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告求償,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。不過,在這一個月內,如果愛馬仕沒有提出明確侵權事證,進而提告,嬌蕉包未來仍可繼續販售。愛馬仕表示,只要愛馬仕柏金包向台灣申請的立體商標通過之後,愛馬仕將會針對所有仿冒品,一併提告。
愛馬仕日前向法院聲請假扣押,禁止嬌蕉包繼續販售,避免愛馬仕的權益,繼續受到侵害。不過,智慧財產法院和台北地方法院8號回應,目前都還沒有收到愛馬仕公司對嬌蕉包所提出的訴訟。智財法院指出,在假扣押後的一個月內,愛馬仕必須搜集足夠的明確侵權事證提起訴訟,不然,假扣押就會失效。而愛馬仕行銷經理張微曦表示,只要愛馬仕柏金包向台灣申請的立體商標通過之後,愛馬仕將會針對所有仿冒品,一併提告。律師鄭克勝說,「立體商標」就是,以3度空間所形成,具有長、寬、高之立體形狀,並能使消費者藉以區別不同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標。不過,從愛馬仕在中國大陸申請立體商標的歷史紀錄來看,過程似乎進行得不太順利。